作為財務人員,你覺得實際工作中,是接觸的發票多?還是合同多?是比較重視發票?還是比較重視合同?可能大多數人會覺得發票更重要,畢竟現在出去,無論是吃個飯,還是買個東西都會索要一張發票,而對于企業來講有了發票才能稅前扣除,實際上,在企業經營過程中合同更重要!
為什么這么說?因為合同才是根本,有了合同,就決定了你的稅額繳納,發票開具,以及納稅業務的發生時間,比如前兩天貓叔發布的一篇文章,為什么會被稽查?其中一個原因就是關于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簽訂了合同就決定了案件中該企業此項業務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以及能不能享受優惠zhengce!
而在國稅局2018年第28號公告第十四條也有規定,針對沒有辦法取得發票的情況下,如何稅前扣除,其中有說需要一些證明資料,合同就是其中一種證明資料,也就是說有了合同企業可以稅前扣除!
足以見得合同?重要!!!
竟然合同那么重要,有一些企業已經開始重視起來對合同的風險管理!
這些企業中,一般都設有銷售部門,財務部分,法務部門,在談成一項業務后,正式簽訂合同之前,大致會有這么一個流程:銷售部分在價格、產品質量等方面做出審核后,將合同交給財務部門,由財務部門對合同的發票開具、稅率等做出審核,最后流轉到法務部分,對合同的有效性,法律層面的風險或者坑做出審核,一切沒問題才正式簽訂合同,這個就是合同風險管理的一個體現。
所謂術業有專攻,作為一個財務人,如何幫助企業做好合同風險上的管理呢?或者說如何在合同簽訂之前就做好合同稅務籌劃?
合同中的一些有效說明
合同簽訂最常見的就是合同文本不規范、用語不謹慎或者忽視了合同訴訟時效等,這些都是最常見的問題,所以很多小伙伴到處尋求一份正規的合同模板,已達到避免以上問題的目的。
畢竟這些作為財務人很多時候是很難區分的,所以貓叔給大家講的是,在合同中哪些是我們可以從財務角度,多做一步就可以避免很多問題的東西。
(1)發票作廢風險
比如,貓叔一個朋友的公司,6月份取得了一張專票,并在本月認證抵扣了,后期由于開票方原因作廢,因此引起稅務稽查,前前后后2個月的時間朋友的公司都在配合稅務做稽查工作,提供各種證明資料以及其他的賬務資料銀行流水等等,可想而知公司的財務人員甚至是老板有多慌,如坐針氈,給公司的正常運營也帶來了一些影響和損失!
類似這種情況我們涉及到合同時怎么解決?
可以在合同中注明:如果因開票方原因,導致發票無故被作廢或者紅沖的,給受票方帶來的一切損失由開發票承擔。
對于開票方發票作廢紅沖問題,這樣的一個申明對于受票方來講是十分有利的。
(2)收到不合規發票風險
有的時候財務人員會收到很多不合規的發票,比如1.“購買方納稅人識別號”欄未填寫購買方的納稅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2.品名、金額等發票內容與實際交易不符3.發票備注欄沒有按規定填寫完整4.沒有按規定要求開具成品油發票等等這些情況都是需要開票方重新開具的,很多時候對于開具發票的銷售方來講,這對于他們來講是個麻煩不予開具正確發票。
為了預防這種情況,可以在合同中注明:開票方提供的發票需按照國家稅法律法規zhengce開具,如果不符,開票方有義務重新開具并提供正確的藍字發票。
(3)不配合風險
企業經營過程中,很可能因為賬務處理不規范等原因被稅務機關調查或者稽查,這個時候企業作為經營活動的受票方,需要開票方協助稅務機關的調查,提供一些資料等,往往這個時候雙方交易都已經結束了,錢貨兩清!沒有繼續配合的必要,很多開票方的配合是很消極的或者完全不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