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注冊后只在必定時刻內有用,也就是說注冊商標具備有用期限。世界各國幾乎都對商標專用權的效力規則了時刻限制,但各國規則的方式和期限長短不同。不熟悉商標法的可能就開端憂愁了,商標還想繼續運用怎么辦呢?商標注冊小編告訴您,能夠處理商標續展啊!
在中國注冊商標的有用期限是十年,商標權的有用期從商標注冊請求被商標局核準注冊的那天開端核算。理論上說注冊商標有用期滿后,商標權就失效了原注冊人不再享有商標專用權。
商標注冊小編表示商標法第四十條規則,注冊商標有用期滿,需求繼續運用的,商標注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則處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處理的,能夠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注冊的有用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用期滿次日起核算。期滿未處理續展手續的,刊出其注冊商標。
注冊商標的有用期限是規則詳細的10年,這是商標權的特色之一,即注冊商標具有時效性。商標注冊小編表示商標經商標注冊機關核準之后,在正常運用的情況下,能夠在有用期內遭到法律保護,只要準時實行續展手續,就能夠無限期地保護下去。在這一點上,商標權既不同于有形財產權,也不同于同屬知識產權的專利權和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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