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限合伙轉讓注冊資本可以嗎?
有限合伙轉讓注冊資本是可以的,但是需要得到合伙人的同意,如果公司是有限責任公司,新股東是基于是股權轉讓入股,不僅需要簽署相應的協議,而且需要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協議簽署后需修改公司章程并服務工商變更登記。
二、需要注意的事項
變更后的注冊資本中,貨幣部分不得低于總額的30%,但不要求增加的注冊資本中應有不低于30%的貨幣。
注冊資本全額繳足后,公司申請增加注冊資本的,增加的注冊資本可按設立時繳納出資的有關規定分期繳付,且變更登記時應繳納不低于增資部分20%的出資,其余部分可在變更登記核準之日起2年內繳足。(投資類企業不超過變更登記核準之日起5年)。
注冊資本尚未繳足但按期繳付的,變更登記時應繳納不低于增資部分20%的出資,并可按修改后的章程規定繳納原有出資,其余部分的出資時間不得超過企業設立之日起2年(投資類企業不超過設立之日起5年)。
對于有限合伙類型的責任公司,其設立的首要條件,就是要設立者之間彼此信任,故此若是在公司設立之后,任何股東有想要轉讓股分的想法,都是需要與其他的合伙人商議的,否則股權不得轉讓,并且轉讓之后的雙方主體,還需要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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