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商標注冊成功后使用規范及避免被撤銷指南
一、商標使用規范要求
嚴格按注冊信息使用
圖樣一致性:商標使用必須與注冊證中的標識完全一致,包括文字、圖形、顏色等要素,不得擅自更改。例如,若注冊商標為黑白色圖形,使用時不得添加彩色元素。
核定范圍使用:商標僅能在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務類別內使用。例如,若商標核定用于服裝類,則不得用于食品類,否則可能構成超范圍使用,面臨侵權風險。
權利人信息一致:商標實際使用中的權利人名義、地址等信息需與注冊信息一致。若發生變更,應及時辦理商標變更手續,避免因信息不符導致商標被撤銷。
規范標注注冊標記
商標注冊成功后,可在右上角或右下角標注“®”標記,以表明該商標已注冊并受法律保護。未注冊商標標注此標記屬于違法行為。
若商標已申請但未注冊成功,可標注“TM”標記,但需注意“TM”不具有法律強制性,僅表示商標正在申請中。
商業活動中的合法使用
商標應用于商品、商品包裝、容器、服務場所、交易文書、廣告宣傳、展覽等商業活動中,用于識別商品或服務來源。
不得將商標用于違法違規活動,如偽造、變造商標,或利用商標進行欺騙、誤導消費者等行為。
保證商品或服務質量
商標與商品或服務質量緊密相關,需持續保持良好品質。若因質量問題影響商標聲譽,可能導致商標價值下降,甚至被撤銷。
二、避免商標被撤銷的關鍵措施
持續使用商標
三年不使用撤銷風險:根據《商標法》,注冊商標無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單位或個人可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商標。
使用證據留存:在日常經營活動中,需保留商標使用證據,如產品包裝、宣傳資料、銷售合同、發票、廣告宣傳材料等。證據應清晰體現商標與商品或服務的對應關系及使用時間、地點等信息。
按時提交使用證據:若收到商標局關于“撤三”的通知,應在規定期限內及時提交使用證據,確保證據真實、有效、關聯。
及時辦理商標續展
商標注冊有效期為十年,到期前需及時辦理續展手續,每次續展有效期仍為十年,續展次數不受限制。
若未在規定期限內辦理續展,商標將被注銷,商標專用權喪失。續展費用為2000元,若委托代理機構辦理,還需額外支付代理費。
關注商標狀態變更
若商標注冊信息發生變更,如權利人名義、地址等,應及時辦理變更手續,避免因信息不符導致商標被誤撤。
定期查詢商標注冊信息,了解商標的續展、變更等情況,以及是否有他人提出撤三申請。
加強商標保護與管理
監測市場侵權行為:定期對市場進行監測,留意是否有他人擅自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標的情況。一旦發現侵權行為,應及時采取法律措施,如發函警告、申請商標侵權查處等。
建立商標管理機制:包括商標注冊、使用、保護、監測和維護等方面的工作,確保商標得到全面、有效的管理和保護。
合理規劃商標布局:根據業務需求和市場情況,選擇適當的商品或服務類別進行注冊,確保商標的獨特性和顯著性,避免與他人已有商標沖突。
避免商標成為通用名稱
注冊商標若成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稱,任何單位或個人可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商標。
商標權人應通過廣告宣傳、品牌建設等方式,提升商標的知名度和美譽度,避免商標被淡化。